三千人的部队,至少也要有一千人提供后勤保障,不然孤军深入,简直比找死死的还快,除非你就地而食,虽然节省了后勤,但是却更加危险,因为你不知道,什么东西能吃,什么水能喝,会不会有人下毒,会不会水土不服,这都是问题。
而且未央所想的兵器,那更是大头,非百万贯不能成型。
你若是步兵,对付辽国西夏的骑兵没有胜算,你若是骑兵,光是马匹的问题,都能活活折腾死你,因为养一匹战马,比养三个士兵费钱,而且骑兵至少也做到一人双马,甚至一人三马,才能称作为骑兵。
未央顿时就头疼了起来,这尼玛不容易啊,每年没有个百万贯的收入,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啊。
一旁的贾章看未央愁眉苦脸的样子,便安慰道:“也不是这么说,咱们登州贫困,军费倒是用不了那么多,冶铁的事,我与滕大人可以奏请圣人同意,二郎若是能冶炼出精铁,也算是一项财源,这就节省了一些。
还有就是马匹的问题了,咱们大宋自从失了河套,便没了马场,这倒是问题,大宋无良马,否则区区西夏,如何敢捋大宋虎威?
所以这其中的事情,还需要慢慢来,弄个三五年,总会弄出一支合格的军队的。”
王凯也叹息道:“非是我大宋无良将猛士,实在是步兵对骑兵,劣势太过明显,骑兵来去如风,机动性太强,非是步兵所能比拟,二郎若是真的想建立一支骑兵,这马匹的问题,却是是最大的问题。”
第53章 马与人
世界上最好的战马在哪里?未央苦苦思索,终于想到了几个优良品种的战马。
阿拉伯马、纯血马、腓特烈斯堡马、奥尔洛夫马、汗血宝马、弗里斯兰马等等。
不过未央最后把战马的目标定在了阿拉伯马与弗里斯兰马上面,因为这两种马,最是适合站场。
弗里斯兰马是欧洲原始森林马的后裔,后被人类驯化,弗里斯兰马曾经作为德国和弗里斯兰的全能战神,载着骑士们奋勇杀敌。在历史上也是扮演了重要角色。弗里斯马具有独特的外表,弗里斯马颈部长且呈弓形、宽胸、尻略重,头、耳相对小,有着繁茂的鬣毛和超长的尾毛。马匹身体结实、富于肌肉,后躯强大倾斜,低尾础,四肢相对短而强壮。弗里斯兰马还有优秀运动天赋和自我驾驭力。并忠实、聪明、勤奋、通人性、易调教、动作敏捷、平衡、准确、纯熟令人目不暇给。
弗里斯马的平均体高为160米,其体高的变动范围是147米至173米,甚至有18米以上的,简直就是洪荒巨兽。而且弗里斯马乐于工作、活泼且精力充沛,整体外貌强大有力,骨骼结构发育良好,可以说是战马的不二之选。
阿拉伯马不如弗里斯兰马高大,但是也有15米左右,而且头小清秀,眼大光明,颈直、额宽、鬐甲高,背腰短而有力,骨细质坚,四肢细、腱部发达,呈干燥体质,被毛柔软如丝,繁殖力强,寿命长。阿拉伯马耐力极强,它们性情和蔼、聪颖及乐意讨好,它们同时也俱有高度精神力与警觉性,适合用于袭击和战争,由于这种复合了自发与敏感的特性。
战马对别人来说或许很难,但是对于未央来说,却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,不过是多出去几趟的事情,对他来说,最难得还是兵器与兵员,这两件事若是做不好,他就算是有再多的马又有什么用呢?